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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2019年年终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9

广大师生:

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大学部关于年终公费医疗费用结算的要求,结合我校公费医疗报销的具体情况和元旦假期安排,现将2019年年终公费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通知如下:

一、12月30日(星期一)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教工、学生及离退休职工办理2019年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

二、12月31日(星期二)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教工、学生及离退休职工办理2019年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

三、2020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在小营老干部活动中心为离退休职工办理2019年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下午13:30-15:00办理返还2019年度自付款超过300元的部分医药费报销手续。

四、1月3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在方庄为离退休职工办理2019年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下午13:30-15:00办理返还2019年度自付款超过300元的部分医药费报销手续。

五、1月6日(星期一)半天:上午8:00-11:3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教工、学生及离退休职工办理2019年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

六、1月7日(星期二)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办理返还在职教工2019年度自付款超过600元及退休职工超过300元的部分医药费报销手续。

温馨提示:

1.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大学部的关于年终公费医疗费用结算的要求,2020年1月7日之前各大学门诊医药费必须上报北京市,逾期2019年票据将不予报销。

2.如在2019年底发生检查费而检查预约时间为2020年时,请广大师生务必于本次报销时间内将单据上交校医院履行报销手续,待检查完成后将结果复印件补交至医院306财务室。

3.如在2019年底发生住院费而因材料不齐不能在本次报销时间内上交时,请广大大师生务必于及时与校医院公费医疗办进行沟通。

4.教职工2019年度自付款返款计算需提供本人2019年度门急诊转诊报销本人留存粉色回执单和校医院黄色收据累计计算。

请广大师生高度重视并互相提醒,以免错过报销时间,为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咨询电话:61773315(赵老师)、61773318(韩老师)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公费医疗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医药费报销单首页

附件3:关于统一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住院费用申报时限的通知

 校  医  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