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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2017年年终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广大师生:

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大学部关于年终公费医疗费用结算的要求,结合我校公费医疗报销的具体情况和元旦假期安排,现将2017年年终公费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通知如下:

一、 201812日(星期二)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教工、学生及离退休职工办理2017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

二、 13日(星期三)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教工、学生及离退休职工办理2017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

三、14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在小营老干部活动中心为离退休职工办理2017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下午13:30-15:00办理返还2017年度自付款超过300元的部分医药费报销手续。

四、1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在方庄为离退休职工办理2017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下午13:30-15:00办理返还2017年度自付款超过300元的部分医药费报销手续。

五、18日(星期一)半天:上午8:00-11:3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教工、学生及离退休职工办理201712月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手续

六、19日(星期二)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在校医院三楼会议室,为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办理返还在职教工2017年度自付款超过600元及退休职工超过300元的部分医药费报销手续。

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大学部的关于年终公费医疗费用结算的要求:2018110日之前各大学门诊及住院医药费必须上报北京市,逾期将不予报销。请广大师生高度重视并互相提醒,以免错过报销时间,为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咨询电话:61773315(刘老师)、61773425(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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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