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员工:
1、2011年12月31日(周六),2012年1月4日(周三)两天全天,6日(周五)下午为师生报销2011年12月1日至31日所发生的医药费。
2、 2012年1月10日办理返还2011年度教工个人医药费自付款超额部分。
3、 2012年1月5日(周四)上午去小营、6日(周五)上午去方庄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同时办理返还2011年度个人医药费用自付款超额部分。
4、学生 2012年1月1-13日,教工的2012年1月、2月份发生的医药费均在开学后第一次报销日内报销完毕。
逾期不予报销,敬请广大师生相互告知!
校医院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